石家河镇2025年春节期间“排堵保畅” 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使全镇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决定从1月20日起至2月13日,开展道路交通“排堵保畅”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密结合今年春运的新形势、新特点,保持时时放心不下、始终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切实压实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力争实现“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不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全力维护春节期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通畅,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顺利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此次“排堵保畅”行动取得成效,成立全镇道路交通“排堵保畅”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长:谢红宜 党委书记
组 长:戴西霞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刘春兵 人大主席
余 晨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 伟 党委副书记
刘雄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莅燃 党委组织委员
余 磊 党委委员、副镇长
余 毅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桑国强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董麟瑞 应急干事
巴 祯 政法办干事
张 力 派出所教导员
郑建军 国土所所长
邓 攀 卫生院院长
田 博 村镇服务中心主任
陈拥军 中心学校校长
及各村(居)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源头治理
要充分发挥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交通协管员、志愿者的实战效能,紧盯农村婚丧嫁娶、红白喜事等重点,主动做好安全宣传提示,及时规劝、制止酒后驾车、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
(二)全力疏堵保畅
1.设置车辆集中停靠点
(1)对石家河驶向其他地方的客运车,将督促其进镇交通站停靠,杜绝在十字路口或其他路段停靠(责任单位:政法办、应急办、派出所)。
(2)对个人出租车辆,督促其在停车线车位内停放(责任单位:派出所)。
(3)对到街上临时停靠个人车辆,镇政府将督促镇直各单位在不影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设置提示牌接纳社会车辆。特别在春节前后,要有专人引导车辆有序停放(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派出所)。
2.利用石家河大道十字路口配套抓拍设施,禁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对非机动车辆加强引导,规范停靠(责任单位:村镇服务中心、派出所、马溪社区、先丰村、石家河村、土城村)。
3.利用马溪社区站前广场及考古研究中心广场设置非机动车临时停靠点,引导两轮车、三轮车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综合执法中心、马溪社区)。
4.安排专人在春节前后保畅通。春节前后将号召志愿者,要求村(社区)干部在吴刘、段场、镇区和村级狭窄路段值勤,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由各村安排春节前后值班表,由镇政府给予部分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5.对路上占道经营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清理,石河大道和建镇街路上两侧烟花爆竹、字画、农产品商贩和婚丧喜庆台不定期清理,十字路口周边摊位不允许挤占道路(责任单位:村镇服务中心)。
(三)化解矛盾纠纷
春节期间车多、人流大,因会车、变道、抢道、占道、超车、擦碰等引发的“小口角”“小纠纷”“小事故”“小矛盾”,极易造成道路堵塞或发展成肢体冲突。各村(社区)要及时发现、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制止过激行为。派出所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快捷便民优势,对各类“小事故”即处理即撤离,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对现场调解未果的,要持续跟踪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部署,强化经费保障,确保落实到位。要合理调配警力,领导率先垂范,靠前指挥,确保警力、岗位、责任、措施和领导“五到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司其责。同时要向相关单位主动通报情况,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不出疏漏。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格执行责任状相关要求,强化执法责任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段、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强化信息收集反馈工作,遇有重大交通事故、交通堵塞或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石家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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