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4889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竟陵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名称
关于印发《天门河竟陵段巡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天竟政办〔2024〕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关于印发《天门河竟陵段巡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5 10:15 来源:竟陵办事处

各社区、处直单位:

现将《天门河竟陵段巡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统一安排,认真落实各级河长责任。


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天门河竟陵段巡河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天门河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河湖水质提升,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河湖内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落实街道办事处、社区各级河长责任。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巡河目的

通过各级河长带头巡河,及时发现和解决天门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务实抓推进,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创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环境。

二、巡河时间及范围

(一)巡河时间。河流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街道河长巡河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社区河长巡河每周至少开展一次。

(二)巡河人员。街道办事处、各社区两级河长

街道河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吴彦广

社区河长:雁叫社区书记喻新国

官路社区书记肖卫敏

庆云社区书记马胜军

东方社区书记阳  涛

阳渡社区书记欧阳世斌

大河社区书记黄国华

(三)巡河范围。天门河沿线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外陆域范围以及可能发生水环境违法行为或水污染事件的重点周边区域。

三、巡河内容

(一)河流面貌与保洁

1.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堆放垃圾、工业固废和危废情况。

2.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流、破坏堤防的问题。

3.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

(二)河流水域状态

1.水域是否出现成片青苔、绿藻、垃圾等漂浮物。

2.河道两岸排污口是否有污水直排,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

3.水域内是否存在漂浮死鱼或者其他动物尸体;

4.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炸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5.河道两岸居民住户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是否有向河道乱倾乱倒乱排的行为。

(三)河流水域岸线管理

1.是否存在涉水违建(构)筑物、设施。

2.是否存在在滩地内新种植林木。

3.是否存在在滩地内钻探、爆破、取土、考古发掘等行为。

4.是否存在在河流管理范围内围河造地行为。

5.是否存在河流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行为。

6.是否存在河流违规设置捕鱼设施行为。

(四)河流取排水

1.是否新增排污口。

2.是否存在向水体内非法排污现象,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汇入入河排污口(水)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

(五)河流设施管护

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合巡查机制。联合巡查工作实施主体为竟陵街道办事处河长、河长办公室、本级联系部门及下级河长。

(二)建立巡查记录制度。每次巡查应做好详细现场记录,认真填写《河流巡查记录台账》,参加巡查人员签字确认。巡查记录表内容要详细,重点要突出明确,必要时可绘图、拍照、摄像,做到巡有记载,查有依据(文字、照片、摄像等)。巡查的记录、图件等均由相应联系部门整理归档。村级河长巡河记录台账及资料收集后报街道级河长办统一收集备案。

(三)巡查中发现的一般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查处。对较大的破坏环境违法事件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要及时制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河长和相应联系部门。

(四)上级河长巡查中发现的水环境问题,及时以《河长巡查发现问题交办单》发送至下级责任河长。下级责任河长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上级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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